最新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动态 > 文章正文动态

    管制和拘役的区别(公安局有权判罪犯拘役或者管制吗)

    发布时间:2022-10-23 15:37 点击:

      当然有了,管制和拘役都属于我国《刑法》的主刑。判拘役和管制的犯罪人员均为犯罪情节较轻,社会危害不大,但必须给予刑事处罚的。

      一、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刑法》第三十八条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执行。对于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第四十条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管制期满,执行机关应即向本人和其所在单位或者居住地的群众宣布解除管制。

        第四十一条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二、拘役是指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  

      《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上一篇:裁判文书查询网(如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

      下一篇:优先受偿权(如何获得优先受偿权)

裁判文书查询网(如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 发票认证期限最新规定(本月开的增值税发票本月可以认证吗) 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正常离职是否有经济补偿金 烟台市人力资源(烟台德衡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怎么样) 云南省社会保障网上大厅登录(云南省劳动合同鉴定流程) 个人委托个人委托书范本(委托书怎么写才有效) 陪产假国家规定2021(2021陪产假多少天) 打人一般拘留几天(打了别人一巴掌会被拘留吗) 民间借贷纠纷管辖法院(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向公安机关报案?需要 财产保全费收费标准(保全费用2021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