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动态 > 文章正文动态

    财产保全费用由谁承担(保全费应谁退还)

    发布时间:2022-10-21 00:19 点击:

      一般在案件审理结束后,会退回担保费用,但是申请费用是不予退还的。财产保全费用一般由败诉方承担,但是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财产保全费用需由申请方先行垫付,如果败诉方是被告,可通过申请执行索回垫付的费用。如果败诉方是原告,则不予退还。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扩展资料: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应当注意的问题:

      1、对于申请人自己申请的财产保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通知其提供符合法律规定的担保,用不动产作担保的,应当责令其提供相关的产权证书原件到法院抵押,待案件结案胜诉时再退回;用存款作抵押的,则除了责令其提供存款单或者存折附案卷外,法院还应当依照申请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对其提供的担保财产即存款予以冻结,以防止申请人败诉后提前支取作为担保抵押的存款。

      2、加强人民法院依职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力度。

      3、在采取财产保全时,应当严格审查好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所涉及的财产,杜绝乱保全案外人财产的现象发生。

      4、慎重查封工程款。

      5、对于案外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及时举行听证,对于确实查封了案外人财产的,应当及时解除查封,对于给案外人造成损失的,由申请人赔偿。

      上一篇: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最高额抵押合同为三年,借款合同一年,一年后最高额抵押合同有效么)

      下一篇:限制高消费和失信被执行人的区别(限高令与强制执行的区别)

最高额抵押和一般抵押的区别(最高额抵押合同为三年,借款合同 房产遗嘱范文(自书遗嘱怎么写范本) 刑事处罚包括哪些(什么是刑法?刑法的作用是什么?什么是犯罪 税务登记证是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之间的关系) 撤销权的行使期限(新民法典合同解除时间) 醉驾取保候审(醉驾取保候审什么意思) 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河北省宅基地个人标准) 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有(什么是不予处罚) 离婚的条件(现在离婚需要什么条件才能离) 专利权人和发明人的区别(专利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