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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113-2015(建筑高度超过24米必须使用安全玻璃吗)
发布时间:2022-10-24 18:59 点击:次
7层及7层以上外立面窗户须使用钢化玻璃 根据JGJ_103-2008《塑料门窗工程技术规程》要求,有以下情况之一时,必须使用钢化玻璃: 1、面积大于1.5㎡的窗玻璃; 2、距离可踏面高度900mm以下的窗玻璃; 3、与水平面夹角不大于75°的倾斜窗,包括天窗、采光顶等在内的顶棚 4、安全玻璃使用部位:七层及七层以上建筑物外开窗 如是中空玻璃则要使用安全中空玻璃;如是双层玻璃,则原则上双面均为钢化玻璃;推拉窗(玻璃面积小于1.5平方米)不需要安全玻璃 5、面积大于1.5平方米的窗玻璃或玻璃底边离最终装修面小于500mm的落地窗;不管层数和高度,符合这条的玻璃应采用安全玻璃。
无框玻璃门不管面积大小,应使用厚度不小于10mm的钢化玻璃。6、幕墙(全玻幕墙除外)全玻幕墙指由玻璃肋和玻璃面板构成的玻璃幕墙。常用的金属框架玻璃幕墙(包括点式玻璃幕墙)须用安全玻璃。7、倾斜装配窗、各类天棚(含天窗、采光顶)、吊顶,当屋顶玻璃最高点离地面大于5M时,必须使用钢化夹层玻璃,夹层胶片厚度不应小于0.76mm. 8、观光电梯及其外围护 9、室内隔断、浴室围护和屏风低于规定要求的窗台(公建小于0.8M,住宅小于0.9M),如果在窗下部设置相当于栏杆高度,四周有窗框的固定窗作为防护措施,且玻璃采用夹层玻璃,厚度不小于6+6mm的,那么不需要再做栏杆。如果高度0.9M以下是可开启窗,则一定要做栏杆。玻璃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住宅阳台推拉门不需用安全玻璃。10、楼梯、阳台、平台走廊的栏板和中庭内栏板; 不承受水平荷载的玻璃栏杆,建议使用钢化夹层玻璃,如玻璃四周可固定且仅做围护用,其厚度建议为6+6mm,承受水平荷载的玻璃栏杆,当玻璃位于建筑高度为5M及以上时,应使用厚度不小于12mm的钢化夹层玻璃,(具体厚度要根据推力,跨度等计算确定) 11、用于承受行人行走的地面板 12、水族馆和游泳池的观察窗、观察孔;水下用玻璃应用钢化夹层玻璃。13、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门厅等部位,如果住宅单元底层入口门厅为玻璃隔断围护,则其玻璃均须使用安全玻璃。14、易遭受撞击、冲击而造成人体伤害的其他部位 玻璃雨蓬、玻璃百页等须使用钢化夹层玻璃。普通规格玻璃雨蓬厚度建议为12(上)+8(下)mm,玻璃百页厚度建议为6+6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