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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系统(云南晋升卫生高级职称有哪些著作的要求)
发布时间:2022-10-24 05:35 点击:次
2020年评审通知暂未公布,因此仍然根据 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云人社发〔2016〕107号规定如下:
评审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履现职期间,学术科研成果达到下列要求:
1.省级卫生计生机构申报人员需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主编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并公开出版(或担任副主编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被SCI或ISTP全文收录1篇;护理专业申报人员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州、市(厅)级以上科技奖二等奖2项,或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三等奖1项,或获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行业学会的奖励1项(排名前三),或参与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1项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2项,或获授权发明专利1项(排名第一)。
2.州(市)级卫生计生机构申报人员需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参编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并公开出版,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护理专业申报人员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州、市(厅)级以上科技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或参与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州、市(厅)级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2项,或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项(排名第一)。
3.县(市、区)及以下卫生计生机构申报人员需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提供具有一定见解的本专业病案分析或专题技术报告2篇;护理专业申报人员提供专题技术报告1篇。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县(市、区)级以上科技奖2项,或获州、市(厅)级以上科技奖三等奖1项,或参与州、市(厅)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县(市、区)级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2项,或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1项(排名前三)。
评审主任医(药、护、技)师,履现职期间,学术科研成果达到下列要求:
1.省级卫生计生机构申报人员需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主编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并公开出版(或担任副主编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有2篇被SCI或ISTP全文收录;护理专业申报人员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州、市(厅)级以上科技奖一等奖2项,或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或获中华医学会、中国药学会、中华中医药学会、中华预防医学会、中华口腔医学会、中华护理学会等行业学会的奖励2项(排名第一),或主持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1项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项目1项,或获授权发明专利2项(棑名第一)。
2.州(市)级卫生计生机构申报人员需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参编具有较高水平的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并公开出版(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或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护理专业申报人员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在公开发行专业期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1篇。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三等奖1项,或获州、市(厅)级以上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主持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或州、市(厅)级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2项。
3.县(市、区)及以下卫生计生机构申报人员需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提供具有独到见解的本专业病案分析或专题技术报告3篇;护理专业申报人员提供具有一定见解的专题技术报告1篇。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县(市、区)级以上科技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获州、市(厅)级以上科技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或主持州、市(厅)级以上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项。
破格申报条件
对不符合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云人社发〔2016〕107号规定的学历和资历条件,但专业实践经验丰富、业绩贡献突出,符合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云人社发〔2016〕107号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九条规定的相应评审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者,可破格申报卫生技术高级职称。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副主任医(药、护、技)师:
1.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1项。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1项(排名前三)。
3.获“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三等奖以上奖励。
4.主持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研究项目2项或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项目2项。
(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破格申报主任医(药、护、技)师:
1.获国家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以上1项。
2.获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以上1项(排名前三)或二等奖2项(排名前二)。
3.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4.获“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二等奖以上奖励。
5.主持国家级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研究项目2项。
6.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备注:所明确要求的公开出版学术著作,是指取得ISBN标准书号并正式出版发行的学术著作,凡论文汇编、以笔名或以单位名义出版发行的书籍,均不属范围;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是指在取得国内统一刊号(CN)或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刊物上正式发表的学术论文,凡在增刊、专刊、特刊上发表的论文,均不属范围。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云南省卫生技术高级职称和基层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规定: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云南省基层卫生高级职称评审办法》(云人社发〔2016〕108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