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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及行政规章他们之间的关系)
发布时间:2022-10-23 16:10 点击:次
我国法律位阶的一般关系,即:宪法——基本法律——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省级人大的法规——省级人大常委会的法规——省会市人大的法规——省会市人大常委会的法规——较大市人大的法规——较大市人大常委会的法规)——行政规章(部委规章——省级政府规章——省会市政府规章——较大市政府规章)。
在这个序列中,法律位阶是依次递减的,但是部委规章与地方性法规的位阶孰高孰低,在宪法和有关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