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资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动态 > 文章正文动态

    车祸保险公司赔偿标准(发生车祸,保险是按什么标准理赔)

    发布时间:2022-10-23 15:45 点击:

      按参加保险的两部分理赔

      首先,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全国实行统一的责任限额。责任限额分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限额以及无责任的赔偿限额4大类。

      2008年2月1日零时起实行交强险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千元。以后调整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万,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万8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仍为2千,赔偿限额共20万元。

      无责任赔偿限额为,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元,调整到18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8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其次,按自己参加的商业险即即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被保险人死亡后,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民法典》有关继承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财产保险,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八同中载明,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未约定的,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发生车祸,如果参加财产保险,未约定的按发生车祸,到指定机构对损毁车辆评估定价,按这个价保险公司给予赔偿。

      上一篇:慈溪房产网二手房(慈溪二手房的价

      下一篇:处理违章需要带什么证件(到交警队处理违章和扣分需要什么证件)

慈溪房产网二手房(慈溪二手房的价 非遗有哪些(你知道“非遗”这个词吗) 户籍类别怎么填写(什么是户籍类型?该怎么填写) 医疗废水排放标准(医院的废水废气排放应该遵循什么规定?医院 个人所得税会计分录怎么做(公司给个人打款,怎么开税票) 合同专用章和公章的区别(单位合同专用章,财务章和公章的效力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占用农民耕地,江苏省徐州市的赔偿标准是 电子发票作废(电子发票怎么作废重开) 失业金可以领几次(失业补助金可以几次) 道路安全法(道路法律法规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