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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纪律处分条列全文(该如何确定处分)
发布时间:2022-10-23 06:41 点击:次
1.如果被审查人的违纪行为全部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因对相关违纪行为的认定是依据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则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应适用2003年《党纪处分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影响期为一年。
2.如果被审查人的违纪行为,有的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前,有的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经合并处理后确定给予严重警告处分的,因部分违纪行为发生在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实施后,为体现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应适用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确定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影响期为一年半。
3.如果被审查人的违纪行为全部发生在2016年1月1日之后,因对相关违纪行为的认定依据的是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则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应适用2016年《党纪处分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即影响期为一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