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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共有产权房(西安共有产权房2020申请条件)
发布时间:2022-10-23 00:45 点击:次
1.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22周岁。
2.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信息和房屋交易记录。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房改房(单位职工住房)、公有住房、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等实际拥有产权、使用权或福利性质的住房。
3.申请人为西安市户籍居民或取得本市居住证的非西安市户籍居民或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在职在岗且经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认定的“特殊人才”、A、B、C、D、E类人才。
4.符合西安市住房市场调控管理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