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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政训政宪政(训政时期是什么意思)
发布时间:2022-10-22 22:39 点击:次
训政时期
1924年孙中山提出的时期
训政时期又称“约法之治”。1924年1月23曰孙中山在《国民政府建国大纲》中所指出的“建立民国”的军政、训政、宪政三个时期的第二个时期。在经过军政时期之后,还须实行训政时期,即军政府把地方自治权授予人民而自总揽国事的时期。这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是:施行约法,进行政治训练;筹备地方自治,并以三民主义训练人民,使其了解应行使的民权和应尽的义务;发展经济并进行社会建设。预定6年时间完成。凡一省所有县全部完成上述任务,就可以结束训政,开始宪政时期。孙中山后来否定这一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