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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高利贷构成什么罪(高利贷是什么犯罪,相关内容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10-21 01:15 点击:次
1.高利贷不是犯罪,再高也不是。但高利贷可能引发的暴力催收可能会犯罪。
2.关于高利贷的定义,根据2012年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民间个人借贷利率有双方协定,但不得超过央行公布的金融机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不含浮动)的4倍。
3.高利贷是否涉嫌非法经营罪?此种担忧是有判例支持的,如泸州中院编号为(2011)泸刑终字第12号判决书显示,泸州老板何有仁,因为放高利贷,涉嫌非法经营罪在2010年12月被合法院一审判决何有仁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半,并处没收财产500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00余万,二审维持了此判决。
4.但新的司法解释认为,高利贷不构成非法经营罪。该判决一年后的2012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被告人何伟光、张勇泉等非法经营案的批复》[(2012)刑他字第136号]指出,高利贷是否属于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相关立法解释和司法解释尚无明确规定,故对何伟光、张勇泉等人的行为不宜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
3.更具代表性的判例发生在2014年广东茂名“黑老大”李振刚涉黑案中,2014年9月19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于其中李振刚因放高利贷而被原一审判决认定的非法经营罪,法院认为放高利贷行为虽非法,但根据法律,不足以认定为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