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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人申请辞工和公司协商离职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2-10-21 00:48 点击:次
1.先和直属领导或人力沟通下,没必要关系弄的那么僵,看能不能敲定离职日期,有没人交接不是你操心的事;2.有些公司有些岗位会有规培协议或保密协议,你自己查下自己有没签什么协议,有些没满工作年限可能要赔违约金;3.沟通失败直接邮件递交辞职信,发你领导和人力,从你发邮件的那天起,不管他们同不同意,法律30日后劳动关系自动解除,领导有没找人交接是他们考虑的事,在此期间把你该休的假都休掉,或者商议把休假换成日薪,谈话的时候可以录音咯,如果他们威胁你不发工资或不给离职证明的话,你保留劳动证据(工牌、考勤、工资条、录音等)可以去当地劳动纠察大队(似乎是这个名字)投诉他,申请劳动仲裁,不过一般不会这么撕破脸的。4,离职后不要再想上一家的事了,保持好心态。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得到用人单位的批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之后,企业再对劳动者作出任何处分都是没有约束力的,是无效的。劳动法还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
劳动条件
的。《劳动法》
第2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